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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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发布时间:2010-3-4]

 

根据金华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不含铁路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企业法人单位546个,比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232个;从业人员22416人,比2004年末增加5065人。交通运输(不含铁路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 33个,比2004年末减少74个;从业人员1972人,比2004年末减少11人。

在交通运输(不含铁路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占88.1%,仓储业占4.9%,邮政业占7.0%;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83.7%,仓储业占4.0%,邮政业占12.3%(详见表1)。

表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46

22416

道路运输业

142

11258

城市公共交通业

18

2095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321

5414

仓储业

27

895

邮政业

38

2754

注:本表合计数不含铁路运输业。

(二)企业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41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69.5%、20.2%和10.3%。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8.89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90.8%(详见表2)。

表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亿元

 

资产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合    计

54.41

38.89

道路运输业

24.73

16.24

城市公共交通业

3.68

2.03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9.39

17.04

仓储业

10.98

2.68

邮政业

5.64

0.92

二、房地产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1114个,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416个。其中,房地产开发业464个,物业管理企业203个,中介服务业239个,其他房地产208个,分别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131个、90个、46个和149个。

2008年末,我市房地产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合计15460人,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4156人。其中,房地产开发业7558人,物业管理企业5803人,中介服务业1087人,其他房地产1012人,分别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1333人、2360人、126人、337人(详见表3)。

表3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14

15460

房地产开发

464

7558

物业管理

203

5803

中介服务

239

1087

其他房地产

208

1012

(二)企业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我市房地产业企业资产总计为757.97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398.75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731.23亿元,物业管理企业5.24亿元,中介服务业1.47亿元,其他房地产20.03亿元,分别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381.33亿元、2.68亿元、0.32亿元、14.42亿元。

2008年,我市房地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138.34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61.54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132.6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44亿元,中介服务业1.33亿元,其他房地产1.88亿元,分别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58.05亿元、1.45亿元、0.74亿元、1.3亿元(详见表4)。

表4  房地产业企业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合计

(亿元)

主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57.97

138.34

房地产开发

731.23

132.69

 物业管理

5.24

2.44

中介服务

1.47

1.33

 其他房地产

20.03

1.88

三、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7296个,从业人员7.29万人,分别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长127.9%和73.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4901个,零售业2395个,分别占67.2%和32.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7.9%,零售业占42.1%(详见表5)。

表5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296

72905

批发业

4901

42241

农畜产品批发

90

98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06

540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1586

1012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90

429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79

214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906

9943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833

6314

贸易经纪与代理

80

304

其他批发

331

2723

零售业

2395

30664

综合零售

115

789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73

273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6

350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24

89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854

4263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434

606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63

292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170

1133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106

125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62个,占0.85%;集体企业125个,占1.7%;私营企业6370个,占8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3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93个,占1.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3.1%,集体企业占3.5%,私营企业占6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8%(详见表6)。

表6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296

72905

内资企业

6966

71003

  国有企业

62

2232

  集体企业

125

2578

  股份合作企业

28

563

  有限责任公司

353

13128

  股份有限公司

89

4878

  私营企业

6370

46936

  其他内资企业

153

153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3

448

外商投资企业

93

607

(二)企业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9.45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长1.15倍。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822.30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长0.8倍。其中,批发业624.64亿元,零售业197.66亿元,分别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长0.73倍和1.02倍(详见表7)。

表7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合计

(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

(亿元)

合     计

409.45

822.30

批发业

287.73

624.64

农畜产品批发

3.67

4.1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3.66

86.5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54.62

92.6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9.46

27.6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0.85

20.4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7.00

206.93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65.90

125.48

贸易经纪与代理

3.38

0.68

其他批发

19.19

60.03

零售业

121.72

197.66

综合零售

19.72

27.5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67

10.4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9.27

11.6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91

3.3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56

16.85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47.41

102.3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98

12.9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5.87

3.54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8.32

8.99

四、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83个,从业人员2.49万人,分别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长 61.8 %和27.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386个,餐饮业297个,分别占56.5%和43.5%。在住宿和餐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4.8%,餐饮业占35.2%(详见表8)。  

表8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83

24871

住宿业

386

16122

# 旅游饭店

112

12137

一般旅馆

271

3872

餐饮业

297

8749

# 正餐服务

196

6699

快餐服务

64

1159

饮料及冷饮服务

16

39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8个,占1.2%;集体企业14个,占2.0 %;私营企业589个,占86.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个,占0.6%;外商投资企业20个,占2.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2.9%,集体企业占4.1%,私营企业占63.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3%(详见表9)。

表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83

24871

内资企业

642

23900

  国有企业

8

722

  集体企业

14

1015

  有限责任公司

31

4508

  股份有限公司

5

1346

  私营企业

589

15899

  其他内资企业

12

52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127

外商投资企业

20

734

(二)企业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74.95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长71.7%。

2008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4.29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长72.5%。其中,住宿业17.0亿元,餐饮业7.28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66.8%和87.5%(详见表10)。

表10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合计(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合    计

74.95

24.29

住宿业

61.16

17.00

# 旅游饭店

49.24

13.09

一般旅馆

11.86

3.86

餐饮业

13.79

7.28

# 正餐服务

12.53

5.70

快餐服务

0.70

1.1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3

0.20

五、其他第三产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2]的法人单位16618个,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4097个;从业人员296916人,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76326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401个,从业人员86817人;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单位12217个,从业人员210099人(详见表11)。

表11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企业

行政事业

及其他

企业

行政事业

及其他

合    计

4401

12217

86817

21009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90

70

9343

677

金融业

171

4

17745

4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34

650

24623

349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21

292

6440

346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3

151

3285

835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05

70

5217

616

教育

157

1625

2124

6107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6

674

2047

2645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4

171

15993

462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8510

--

100941

(二)企业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资产总计939.90亿元,其中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是9.5%和72.6%。

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189.32亿元,其中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是33.0%和42.3%。(详见表12)。

表12  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亿元

 

资产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合    计

939.90

189.3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9.35

62.4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2.14

80.1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8.29

10.9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8.12

7.0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91

5.58

教育

11.83

3.8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9.57

5.1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69

14.13

注:不含金融业

(三)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价301.57亿元,2008年收入合计270.85亿元,支出(或费用)合计240.37亿元(详见表13)。

表13  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收入和支出

                                              单位:亿元

 

固定资产原价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

(或费用)合计

合    计

301.57

270.85

240.3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04

0.96

0.9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0

3.08

2.3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48

2.77

2.3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90

4.07

3.9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12

0.72

0.75

教育

91.55

59.32

53.3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9.47

48.03

46.2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63

7.47

5.1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25.37

144.44

125.19

注:不含金融业

注释:

[1] 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和邮政业。

[2] 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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