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统计法》于2010年1月1日顺利实施,切实将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金华市统计局将学习宣传新《统计法》列入2009年年报会的议题于12月7日下午举办了新《统计法》知识讲座,特邀省统计局政法处处长王启金主讲。叶宴明局长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并至始至终听完讲座。 王启金处长就新《统计法》修订经过、主要特色与重点内容等方面对新《统计法》进行了解读。他说,新《统计法》与1983年制定、1996年修订的《统计法》相比,在五大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首先是构建了比较系统的统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对领导人责任追究规定更为明确;对统计调查对象在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更具有可操作性;对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者提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其次是完善了统计调查管理和责任追究。第三是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第四是强化了统计监督检查。第五是调整并增设了统计违法行为种类。 市局(队)全体人员、各县(市、区)统计局专业分管领导和专业统计人员以及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共计280多人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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