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9]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本次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查清流动人口、农民工情况和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管理等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内容与时间
本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和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负责地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金华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抓好普查工作的落实。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区域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认真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到位,特别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补贴要及时、足额发放。各级政府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处理设备,为普查工作造良好条件。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加强宣传工作。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金华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金华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劳红武
副组长:施美红 市政府
叶宴明 市统计局
施欣辉 市公安局
汤肃正 市人口计生委
成 员:夏 刚 市委宣传部
方永华 市发改委
胡锦全 市教育局
洪民权 市民宗局
樊国斌 市监察局
吴卫平 市民政局
李天标 市司法局
任晓俐 市财政(地税)局
虞争鸣 市劳动保障局
孙美仙 市国土资源局
丁 宁 市建设局
金清民 市农业局
杨世贤 市文化局
洪 伟 市卫生局
祝成辉 市统计局
张国生 市旅游局
章 宏 市外侨办
张伟欣 市台办
钱 静 市法制办
金文胜 市工商局
金 辉 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
孙中和 金华军分区
李殿峰 武警金华市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祝成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